|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19491 號函辦理。 |
| 二、 | 評選各縣市及不同教育階段教師所研發之生命教育融入教學優秀示例,並透過公開發表及上傳至生命教育資訊網,以擴大推廣效益;同時鼓勵教師將生命教育議題融入教學設計,發展多元媒材與創新示例,提升教學品質與影響力。 |
| 三、 | 依實施計畫之教案規格辦理,並於 115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前備齊資料(報名表、參與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肖像授權同意書及稿件電子資料)送輔導室。 |
| 四、 | 教案格式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