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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站務訊息 | 2018-03-12 | 點閱數: 443

一、旨揭比賽對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教師組,獲獎學生頒發獎金及獎狀,學生組前三名指導老師建請予以嘉獎乙次,優選及佳作指導老師給予獎狀乙紙;教師組第一名給予嘉獎乙次,第二名、第三名、優選及佳作給予獎狀乙紙(詳如計畫)。
二、有興趣參加比賽者,請於 4/12(四)前,將作品繳交至訓育組彙整,統一送件。